既是交通事故又是工伤误工费双方都能赔偿吗

宣城刑事律师 2025-04-26
1.误工费一般无法双份赔偿。第三人侵权致工伤,受害人虽能主张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,但误工费遵循“填平原则”。
2.侵权责任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性质不同,前者补偿侵权损失,后者保障工伤劳动者。
3.误工费是补偿收入损失,若劳动者已获停工留薪期工资,再让侵权人支付,会使劳动者获利超实际损失,不符合赔偿原则,故通常扣除已得工资,不支持双倍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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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误工费通常不能获得双份赔偿,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时,已获停工留薪期工资再要求侵权人支付误工费一般不符合赔偿原则。
法律解析:
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,受害人可同时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。然而,误工费遵循“填平原则”。侵权责任赔偿是补偿侵权损失,工伤保险待遇是保障工伤劳动者。但误工费是补偿收入损失,若劳动者已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停工留薪期工资,再让侵权人支付误工费,会使劳动者获超实际损失的利益,违背赔偿原则。因此,通常会扣除已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,不支持双份赔偿。如果您在工伤赔偿或侵权赔偿方面存在疑惑,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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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误工费通常不能获得双份赔偿。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情形下,虽然受害人可同时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,但误工费遵循“填平原则”。
2.侵权责任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性质不同,前者补偿侵权损失,后者保障工伤劳动者。而误工费是为补偿收入损失,若劳动者已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停工留薪期工资,再让侵权人支付误工费,会使劳动者获超实际损失利益,违背赔偿原则。
3.解决措施和建议:劳动者应明确赔偿规则,避免重复主张误工费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需准确核算停工留薪期工资。在处理赔偿事宜时,各方要遵循“填平原则”,确保赔偿合理合法,避免不当得利情况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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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在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情况下,受害人虽可同时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,但误工费遵循“填平原则”。该原则旨在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得到填补,而非使其获利。
(2)侵权责任赔偿是对侵权行为所致损失的补偿,工伤保险待遇是对工伤劳动者的保障。然而误工费是补偿收入损失,若劳动者已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停工留薪期工资,再向侵权人索要误工费,会超出实际损失,不符合赔偿原则。
(3)所以在计算误工费赔偿时,通常会扣除已获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,避免重复赔偿。

提醒:
不同案情下误工费赔偿处理有差异,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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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遇到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,在索赔时要明确误工费遵循“填平原则”,不能重复获赔。劳动者应先了解自己从工伤保险基金已获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数额。
(二)若准备向侵权人索赔,需将已获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情况如实告知,在计算赔偿金额时进行相应扣除,避免因重复主张而引发法律纠纷。
(三)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凭证、工资收入证明等,以便在索赔过程中证明自己的实际收入损失及已获赔偿情况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,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,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;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,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。该法条体现了赔偿应与实际损失相匹配,避免过度获利,与误工费的“填平原则”相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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